在留卡主要申報(地址・姓名變更、遺失等)的期限是?
- 3天以內
- 7天以內
- 14天以內
- 30天以內
正確答案
C. 14天以內主要申報要在該事由發生之日(遺失等情況為得知之日)起14天以內進行。
生活教材 · 公所
能夠理解在留卡的隨身攜帶義務,以及地址・姓名等變更、遺失、有效期間更新等申報的期限和窗口,在需要時自己在期限內辦理手續。
發給中長期在留者的在留卡(在留カード),16歲以上的人有義務隨時隨身攜帶,並在警察等要求時出示(未滿16歲的人免除隨身攜帶義務)。
主要申報的期限是「14天以內」。決定住處時或搬家時,請攜帶在留卡到市區町村的公所申報。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國籍等有變更時,或在留卡遺失、被竊時,請向管轄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申報。遺失或被竊時,請先向警察報案。依在留資格不同,換公司或學校時也需要在14天以內申報,也可以透過網路申報。
在留期間(在留期間)的更新與在留卡本身有效期間的更新是不同的手續。請事先確認卡上寫的期限。
在留(ざいりゅう)カードの きまり:
- 16さい 以上の 人は、いつも 持ち歩きます。 - 警察官(けいさつかん)などに 言われたら 見せます。
14日 以内に 届け出(とどけで)が 必要な とき: - 住む 場所が 決まった、引っ越した → 市役所・区役所 - 名前や 国籍(こくせき)が 変わった → 入管(にゅうかん) - カードを なくした、とられた → まず 警察、それから 入管 - 在留資格(ざいりゅうしかく)に よっては、会社や 学校が 変わった とき も 届け出ます。インターネットでも できます。
カードの 期限(きげん)も 見て おきましょう。
在留卡主要申報(地址・姓名變更、遺失等)的期限是?
主要申報要在該事由發生之日(遺失等情況為得知之日)起14天以內進行。
搬家時,地址的申報在哪裡辦理?
攜帶在留卡在市區町村的公所提出遷入申報(転入届)或轉居申報(転居届),就視為完成了居住地的申報。
在留卡遺失時怎麼辦?
遺失・被竊時先向警察報案,然後在14天以內到管轄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申請補發。
16歲以上的中長期在留者,在留卡應該怎麼處理?
16歲以上的人有隨時攜帶的義務,被要求時必須出示。
結婚後姓名改變時怎麼辦?
姓名・國籍等的變更,要在14天以內向管轄居住地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申報。
Q. 補發需要手續費嗎?
A. 因遺失・被竊而補發不需要手續費。需要申請書、照片、護照(或在留資格證明書(在留資格証明書))、向警察報案的受理編號等。詳情請在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的網站上確認。
Q. 在留卡和個人編號卡可以合為1張嗎?
A. 從2026年6月14日起,開始發放附帶個人編號卡功能的「特定在留卡」(特定在留カード)。是否申辦由本人決定,也可以像以前一樣持有2張卡。可以在辦理在留手續或申報居住地時,在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或市區町村的窗口申請。
Q. 離開日本時怎麼辦?
A. 如果沒有取得再入國許可(再入国許可,包含視同再入國許可(みなし再入国許可))就出境,需要在機場等地繳回在留卡。另外,如果打算回到日本,請在出境前確認再入國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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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與手續可能因居住的市區町村或時期而有所不同。最新資訊請以地方政府或相關機關的公告為準。
內容確認日期: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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