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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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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題 | 銀行業定義
銀行法第2條第2項列為「銀行業」的行為是下列何者?
- 從事有價證券的買賣與主辦承銷,並一併向投資人收取買賣的手續費
- 一併從事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的收受,與資金的貸放或票據貼現
- 從事保險契約締結的代理或媒介,並一併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
- 把受寄託的物品保管在倉庫
正確答案
B. 一併從事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的收受,與資金的貸放或票據貼現銀行業是指一併從事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定期積金,按月繳存、到期一次領回)的收受與資金貸放或票據貼現,或是從事匯兌業務,這兩者之一的營業。主辦承銷屬金融商品交易業,保險契約的代理或媒介則是保險招攬的範圍。
第2題 | 銀行的執照
經營銀行業所需的手續是下列何者?
- 都道府縣知事的核准
- 經濟產業大臣的登記
- 內閣總理大臣的執照
- 向內閣總理大臣申報
正確答案
C. 內閣總理大臣的執照銀行法第4條第1項規定「銀行業,非取得內閣總理大臣執照(免許)者,不得經營」。證券公司取得的是登記(金融商品交易法第29條),手續的種類不同。
第3題 | 銀行三業務
銀行法第10條第1項列為銀行業務的三項組合是下列何者?
- 資金的貸放、不動產的買賣、旅行業
- 匯兌業務、保險招攬、投資運用
- 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等的收受、資金的貸放或票據貼現、匯兌業務
- 存款的收受、保險的承保、有價證券的主辦承銷
正確答案
C. 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等的收受、資金的貸放或票據貼現、匯兌業務第10條第1項第1款到第3款就是這三項,其中的零存整付儲金即日本的「定期積金」。債務保證、有價證券買賣、換匯、有價證券等物品的保管(保護預り)等,則作為附隨業務放在第10條第2項。
第4題 | 兼業禁止
銀行法第12條所規定的內容是下列何者?
- 銀行每次要設置營業所時,都必須重新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的執照
- 銀行必須先在章程中訂定放款利率的上限,並向內閣總理大臣申報及公告
- 銀行可以一併取得保險業執照
- 銀行除依第10條與第11條所營業務及依其他法律所營業務外,不得經營其他業務
正確答案
D. 銀行除依第10條與第11條所營業務及依其他法律所營業務外,不得經營其他業務這就是所謂的兼業禁止規定。用法律把銀行能做的工作範圍圍起來,可以避免存款人的資金暴露在預期之外的事業風險中。
第5題 | 信用金庫目的
信用金庫法第1條所揭示的目的中,包含下列哪個說法?
- 謀求有價證券投資人的保護
- 確立由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銀行的制度
- 確立由合作組織經營信用金庫的制度
- 使貨物的流通順暢
正確答案
C. 確立由合作組織經營信用金庫的制度第1條揭示的目的包括:為國民大眾謀求金融的順暢、有助於增強其儲蓄,而確立由合作組織經營的信用金庫(信用金庫 shinyō kinko)制度等。它與屬於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在組織上的差異,就表現在這一句話裡。
第6題 | 會員的資格
關於信用金庫法第10條第1項所定的會員資格,原則上被排除的是下列何者?
- 在該信用金庫轄區內設有事業所的法人,且經常僱用的員工在300人以下者
- 經常僱用員工人數超過300人的事業者(法人須一併符合資本額等要件)
- 在該信用金庫轄區內從事勞動者
- 在該信用金庫轄區內有住所或居所的個人,且經常僱用的員工在300人以下者
正確答案
B. 經常僱用員工人數超過300人的事業者(法人須一併符合資本額等要件)會員資格為轄區內有住所或居所者、轄區內設有事業所者、在轄區內從事勞動者等;經常僱用員工超過300人的事業者原則上被排除(法人還要一併檢視資本額等要件)。
第7題 | 信金的貸放
關於信用金庫法第53條第1項所定信用金庫的業務,下列何者正確?
- 保險的承保
- 有價證券的主辦承銷
- 對會員的資金貸放
- 不設限制、對任何人都進行的資金貸放
正確答案
C. 對會員的資金貸放第53條第1項列出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定期積金)的收受、對會員的資金貸放、為會員辦理的票據貼現、匯兌業務。存款可以從會員以外的人收受,但貸放原則上以會員為對象,這是與銀行不同之處。
第8題 | 信用合作社
關於中小企業等合作社法(中小企業等協同組合法)第9條之8第1項所定信用合作社的事業,下列何者正確?
- 為社員辦理的第二種貨物利用運送事業
- 以社員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的承保
- 社員的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的收受
- 不問是否為社員,向任何人不設限制收受的存款
正確答案
C. 社員的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的收受該項列出對社員的資金貸放、為社員辦理的票據貼現、社員的存款或零存整付儲金(定期積金)的收受等。連存款的收受原則上也以社員為對象,這是與信用金庫不同之處。
第9題 | 三菱UFJ
株式會社三菱UFJ銀行在官網說明的、2006年設立之三菱東京UFJ銀行的4家源流銀行組合是下列何者?
- 三菱銀行、住友銀行、三和銀行、第一銀行
- 東京銀行、櫻花銀行、東海銀行、富士銀行
- 三菱銀行、日本興業銀行、東海銀行、神戶銀行
- 三菱銀行、東京銀行、三和銀行、東海銀行
正確答案
D. 三菱銀行、東京銀行、三和銀行、東海銀行該公司說明,經過2004年宣布經營整合後,2006年設立了以三菱銀行、東京銀行、三和銀行、東海銀行為源流的三菱東京UFJ銀行,並於2018年4月改名為三菱UFJ銀行。櫻花銀行的原名為さくら銀行。
第10題 | 三井住友
株式會社三井住友銀行在2001年4月成立時的合併組合是下列何者?
- 櫻花銀行與東海銀行
- 住友銀行與櫻花銀行
- 三井銀行與太陽神戶銀行
- 住友銀行與三和銀行
正確答案
B. 住友銀行與櫻花銀行SMBC集團的紀錄指出,三井住友銀行在2001年4月由住友銀行與櫻花銀行合併而成立。三井銀行與太陽神戶銀行的合併是1990年,那是櫻花銀行的前身。
第11題 | 證券的入口
要從事金融商品交易業所需的手續是下列何者?
- 向都道府縣知事申報
- 內閣總理大臣的登記
- 內閣總理大臣的執照
- 國土交通大臣的許可
正確答案
B. 內閣總理大臣的登記金融商品交易法第29條規定「金融商品交易業,非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登記者,不得從事」。銀行業與保險業採執照制,證券則是登記制,這一點不同。
第12題 | 第一種
以有價證券的主辦承銷為業時,在金融商品交易法上屬於哪個區分?
- 投資運用業
- 第一種金融商品交易業
- 投資顧問與代理業
- 第二種金融商品交易業
正確答案
B. 第一種金融商品交易業第28條第1項把有價證券的買賣、媒介、行紀、代理,再加上有價證券的主辦承銷,列為第一種金融商品交易業。一般所說的證券公司,取得的就是這個區分的登記。
第13題 | 受託買賣
下列何者屬於證券公司受託買賣(經紀業務)的說明?
- 接受客戶的委託,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媒介、行紀或代理
- 與客戶締結投資顧問契約後,就有價證券的價值持續提供建議
- 從發行人取得有價證券賣給投資人,賣不完的部分由自家承接
- 以自家資金買賣有價證券,價格變動帶來的損益由自家承擔
正確答案
A. 接受客戶的委託,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媒介、行紀或代理以自家資金買賣的是自營買賣(dealer業務),從發行人取得再賣出的是承銷(underwriting),提供建議則屬投資顧問與代理業。
第14題 | 主辦承銷
關於金融商品交易法所稱「有價證券的主辦承銷」,下列特徵何者適當?
- 只對投資人提供建議,自己完全不取得也不賣出有價證券
- 只是在市場上買賣已經發行的有價證券
- 包含在沒有其他取得者時取得其餘額的契約,因而承擔賣不完的風險
- 只是把客戶委託的訂單轉手,自己不取得有價證券,完全不承擔庫存風險
正確答案
C. 包含在沒有其他取得者時取得其餘額的契約,因而承擔賣不完的風險第28條第7項把以下內容列為主辦承銷:以使人取得為目的,自發行人或所有人取得有價證券的全部或一部;以及締結以「在沒有其他取得者時取得其餘額」為內容的契約等。承接賣不完的部分,就是它與單純募集或銷售之處理業務的差別。
第15題 | 野村證券
野村控股株式會社在官網說明的野村證券設立年份是下列何者?
- 1925年
- 1949年
- 1878年
- 1902年
正確答案
A. 1925年該公司說明,其源自第一代野村德七所開設的錢莊,接手的第二代野村德七於1925年以89名職員設立野村證券。
第16題 | 保險的執照
保險業法第3條第2項所定保險業執照的種類是下列何者?
- 人壽保險業執照與產物保險業執照兩種
- 只有人壽保險業執照一種
- 人壽保險業執照、產物保險業執照、傷害保險業執照三種
- 並未規定執照的種類
正確答案
A. 人壽保險業執照與產物保險業執照兩種保險業非取得內閣總理大臣執照者不得經營(第3條第1項),且該執照分為人壽保險業執照與產物保險業執照(損害保険業免許)兩種(同條第2項)。
第17題 | 壽險產險分離
保險業法第3條第3項所規定的內容是下列何者?
- 產物保險公司不得設置代理店,必須只由自家受僱人進行招攬
- 人壽保險業執照與產物保險業執照,不得由同一人取得
- 人壽保險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採相互公司的形態
- 保險公司除保險業執照外,還必須一併取得銀行業執照
正確答案
B. 人壽保險業執照與產物保險業執照,不得由同一人取得因為有這一條,人壽保險與產物保險會是不同的公司。集團內並列持有壽險子公司與產險子公司的形態之所以常見,原因就在這裡。
第18題 | 相互公司
關於保險業法第2條第5項所稱的「相互公司」(相互会社 sōgo gaisha),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 由國家出資設立的特殊法人,並以經營保險業為目的而規定於保險業法者
- 依保險業法設立、以經營保險業為目的,並以保險契約人為其社員的社團
- 依中小企業等合作社法設立,由社員出資而成為其成員、採合作社形態者
- 依公司法設立、以股東為其社員的股份有限公司,且以經營保險業為目的者
正確答案
B. 依保險業法設立、以經營保險業為目的,並以保險契約人為其社員的社團在相互公司中,保險契約人就是社員。像日本生命保險相互會社那樣,公司名稱中帶有「相互會社」的人壽保險公司,就屬於這種形態。
第19題 | 產險代理店
下列何者包含在保險業法第2條第21項所稱「產物保險代理店」(損害保険代理店)的要件中?
- 不是該產物保險公司的董監事或受僱人
- 是該產物保險公司的受僱人
- 已取得人壽保險業執照
- 已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的執照
正確答案
A. 不是該產物保險公司的董監事或受僱人產物保險代理店是指受產物保險公司委託、為該公司從事保險契約締結的代理或媒介,且不是該公司董監事或受僱人(使用人)者。與公司內部的業務人員不同,屬於獨立的立場,這是要點。
第20題 | 日本生命
日本生命保險相互會社在官網記為創業的1889年(明治22年)發生的事情是下列何者?
- 日本第一張汽車保險的發售
- 改組為相互公司
- 在東京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 有限責任日本生命保險公司的設立
正確答案
D. 有限責任日本生命保險公司的設立官網記載,1889年7月4日由大阪府知事受理創立申請,同年9月20日開始營業。日本第一張汽車保險,是1914年在東京海上那一邊誕生的。
第21題 | 東京海上
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株式會社在沿革中記為1879年(明治12年)8月發生的事情是下列何者?
- 三菱海上火災保險株式會社設立
- 日本第一張汽車保險誕生
- 作為日本第一家保險公司的東京海上保險公司創立
- 明治火災保險株式會社設立
正確答案
C. 作為日本第一家保險公司的東京海上保險公司創立沿革記載,1879年8月作為日本第一家保險公司的東京海上保險公司創立。明治火災保險的設立是1891年,三菱海上火災保險的設立是1919年,日本第一張汽車保險的誕生是1914年。
第22題 | 歐力士
在歐力士股份有限公司(オリックス,ORIX)的歷史中,1964年設立的公司名稱是下列何者?
- ORIX Rentec株式會社(オリックス・レンテック)
- Orient Lease株式會社(オリエント・リース)
- 東洋信託銀行株式會社(東洋信託銀行)
- ORIX汽車株式會社(オリックス自動車)
正確答案
B. Orient Lease株式會社(オリエント・リース)該公司的歷史記載,1964年4月由3家商社與5家銀行出資設立Orient Lease株式會社,這就是現在的歐力士株式會社。ORIX汽車前身的設立是1973年,電子計測儀器租賃公司的設立是1976年。
第23題 | 信用卡付款
關於分期付款販賣法(割賦販売法)所稱「概括式信用購買仲介」(包括信用購入あっせん)的機制,下列說明何者適當?
- 把卡片等交付給使用者,把使用者在加盟店購買的價金相當額交付給加盟店,並在事先約定的時期向使用者收取
- 事先向加盟店進貨商品作為自家庫存持有,在自家店鋪賣給使用者,並在事先約定的時期收取其價金
- 收受使用者的存款,再貸放給其他使用者
- 對使用者貸放現金,並在事先約定的時期加計利息收回,對加盟店則完全不交付相當於購買價金的金額
正確答案
A. 把卡片等交付給使用者,把使用者在加盟店購買的價金相當額交付給加盟店,並在事先約定的時期向使用者收取這裡登場的是卡片公司、加盟店、使用者三方,重點在於把付款的時間錯開。不使用卡片、而以特定銷售業者的銷售為條件代墊者,稱為個別信用購買仲介(同條第4項)。
第24題 | 放款業登記
想經營放款業(貸金業 kashikingyō,消費信貸業)者,若在二個以上都道府縣區域內設置營業所,應向誰取得登記?
- 內閣總理大臣
- 總公司所在地的都道府縣知事
- 國土交通大臣
- 經濟產業大臣
正確答案
A. 內閣總理大臣放款業法(貸金業法)第3條第1項規定,在二個以上都道府縣設置營業所或事務所者,須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的登記;只在一個都道府縣者,則須取得其所在地管轄都道府縣知事的登記。登記每三年須更新一次(同條第2項)。
第25題 | 總量管制
關於放款業法第13條之2所稱「個人過度貸放契約」的基準,下列何者正確?
- 個人客戶借款餘額合計超過年度薪資等收入三分之一者
- 對個人客戶的貸放,其借款利率超過年20%者
- 個人客戶借款餘額合計超過年度薪資等收入二分之一者
- 對個人客戶的貸放,其本金償還所需期間超過5年者
正確答案
A. 個人客戶借款餘額合計超過年度薪資等收入三分之一者住宅資金貸放契約等由內閣府令所定的契約則排除在外。放款業者在認定屬於超過償還能力的貸放契約時,不得締結該契約。
第26題 | 投資信託
關於投資信託及投資法人相關法律所稱「委託人指示型投資信託」(委託者指図型投資信託),下列說明何者正確?
- 以保險契約人為社員的社團
- 由銀行保證本金而收受的存款,以隨時因應存款人的提領請求並加計利息返還為目的者
- 由受託人不依委託人的指示,把信託財產作為對特定資產的投資加以運用,並以分割受益權使多數人取得為目的的信託
- 依委託人的指示,把信託財產作為對特定資產的投資加以運用,並以分割受益權使多數人取得為目的的信託
正確答案
D. 依委託人的指示,把信託財產作為對特定資產的投資加以運用,並以分割受益權使多數人取得為目的的信託這是第2條第1項的定義。不依委託人指示者為委託人非指示型投資信託(同條第2項),兩者合稱投資信託(同條第3項)。
第27題 | 信託銀行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要兼營信託業務所需的手續是下列何者?
- 國土交通大臣的登記
- 內閣總理大臣的核准
- 都道府縣知事的執照
- 不需要手續
正確答案
B. 內閣總理大臣的核准金融機構信託業務兼營等相關法律第1條第1項規定,銀行及其他政令所定金融機構,取得內閣總理大臣的核准後,得經營信託業及該項各款的業務。在銀行執照上再疊一層信託核准的形態,就是信託銀行。
第28題 | 金融廳
下列何者包含在金融廳設置法第3條第1項所定金融廳的任務中?
- 確保金融機能的安定,謀求存款人、保險契約人、有價證券投資人等的保護,並謀求金融的順暢
- 推動物流的效率化與環境負荷的降低,謀求貨物汽車運送事業與倉儲業的健全發展,並確保運送的安全
- 謀求中小零售商業的振興,支援商店街整備與店鋪集團化,並謀求連鎖化事業營運的適正化與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 確保貨物汽車運送事業的安全
正確答案
A. 確保金融機能的安定,謀求存款人、保險契約人、有價證券投資人等的保護,並謀求金融的順暢其所掌事務包含對經營銀行業者、信用金庫與信用合作社、經營保險業者等的檢查及其他監督(同法第4條)。
第29題 | 存款保險
關於存款保險法所稱的一般存款等,作為保險金上限的本金金額是下列何者?
- 300萬日圓
- 500萬日圓
- 1,000萬日圓
- 2,000萬日圓
正確答案
C. 1,000萬日圓存款保險法第54條第2項規定,本金金額超過政令所定保險基準額時,以保險基準額與其對應利息等合計後的金額作為保險金金額;存款保險法施行令第6條之3把該金額定為1,000萬日圓。
第30題 | 支付用存款
下列何者未被存款保險法第51條之2第1項列為支付用存款(決済用預金)的要件?
- 不附利息
- 可以用於支付
- 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提領
- 以外幣計價
正確答案
D. 以外幣計價支付用存款是指同時滿足「可以用於支付」「可以隨時請求提領」「不附利息」這三項要件的存款。外幣存款及其他政令所定的存款,反而是被排除在這個定義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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